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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两个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8678

 

 

 

 

 

 

石大纪发〔201615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深入开展“四风”及

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直(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工委、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纪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中共石河子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石河子大学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校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26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促进了党风政风和校风教风学风向上向善。但是,与中央的要求、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与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相比,干部作风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是校纪委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四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实在在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校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抓好“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让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和学校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

(一)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金礼品、公款支付娱乐活动、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及违规操力婚丧喜庆等问题线索,不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查处。

    1.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将公车挂靠在多个部门或下属单位、分管单位,甚至私人名下的办法,逃避对违规超标准配备车辆的监督;有的变相占用单位保留的公用车辆,把公车变成个人独享的专车。

    2.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将违规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培训中心;私设“吃喝小金库”,用于单位违规公务消费;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将接待费用转移、摊派到下属单位,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出面买单。

    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储值卡、礼品单、礼品册等隐蔽电子支付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稿费、讲课费、项目评审费等形式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虚列各种会议、工作、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支取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报销违规开支费用。

     5.违规公款旅游。以学习、培训、考察、研讨、参展、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

     6.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报告中弄虚作假;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违规新建、装修楼堂馆所。违规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或违规享受政策性住房;改头换面、摊低面积搞超标占用办公用房。

     8.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二)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结合实际,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1.工程建设方面。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违规操作、失职渎职、肢解工程等违纪违法问题;大宗采购、零星采购、零星维修、临时设施工程缺乏操作规程与审批规范等问题。

2.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滥发福利、以及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问题;贪污、挪用侵占学校、单位资金、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3.师德师风方面。在师资招聘、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职务评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招生入学中存在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礼品礼物;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

  4.公共服务方面。学校自办食堂、食堂外包存在侵占食堂资金、物资及收受承包商、服务商各种形式回扣;在校办产业、资产经营中以低价转让、低价出租等舞弊行为,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或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寻租、贪污挪用、挤占公共财物的。

三、总体安排

专项治理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时,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专项治理的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自查无遗漏,纠正无死角,实现全覆盖。自查自纠结束后,如实上报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工作总结,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10月底前)。自查自纠结束后,校纪委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并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成立监督检查组,抽取一些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项重点排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自查自纠阶段未发现的问题,在监督检查阶段被查实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厉问责。

(三)汇总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校纪委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向兵团纪委和校党委上报专题报告,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抓好专项治理绝不是哪一个人的事,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各部门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专项治理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着力抓常、抓细、抓长,防止反弹回潮、纠而复生。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要抓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

(三)强化监督问责。专项治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校纪委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推行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整治过程中问题仍然多发频发的单位、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石河子大学纪委设立并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993-2058019  0993-2057528

 

 

 

 

 

 

 

 

 

 抄送:兵团纪委办公厅。

 石河子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6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