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 督查单位 | 联系人 |
校领导1名 陈 玲 塔依尔·吐尔提 李 超 | 文学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院、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含机关、直附属单位抽查) | 李 超 |
校领导1名 向智勇 卿 涛 刘 鹤 | 师范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食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刘 鹤 |
校领导1名 支小军 梁修韦 余莎莎 | 外国语学院、理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 | 余莎莎 |
1.校领导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其所联系学院的督查。
2.督查方式。采取查看台账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督查。
3.督查内容。见OA石大纪发[2018]16号文件中主要任务部分。增加的督查内容按照校统战部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开展的相关工作自查情况。
4.时间安排。各学院抽查时间分为9月26日—28日、10月10日-12日两个阶段。请各学院主动与督查组联系人确定督查阶段及具体时间。
石河子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