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校直、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2019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扫墓或其他私人活动;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祭祀用品,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祀。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党员会议、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要教育党员干部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带头反对“四风”,树立新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广大教师要严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将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的典范。
三、严肃执纪问责。学校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教育和监督挺在前面,主动作为,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快查快办,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中共石河子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