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输入性风险增加,又逢清明节临近,为保障疫情期间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倡导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严明纪律规定。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财物等;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祭祀用品,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祀、绿色祭祀。
二、严格公务用车,规范车辆管理。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其他公车要进行封存。请相关单位于 2020年4月3日18点前将公车封存情况(封存车辆车牌号、封存地点等)向学校纪委办公室(127A)报备。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正风肃纪的“头雁效应”。广大教职员工要严守教育部“红七条”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群体聚集性活动,不聚餐,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火、防电、防设备隐患等)、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突出监督重点,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疫情防控、开学返校准备工作监督的同时,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线索,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监督举报电话:18999535820
监督举报邮箱:bgs_jw@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