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校直、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输入性风险增加。又逢“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疫情期间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杜绝“节日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现就“五一”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五一”假期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做到“九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旅游、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吃请、提供用车、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停止教职工赴内地参加会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正确引导师生加强自我防护,确保返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反弹。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党员会议、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三、开展警示教育。全校各级党组织在“五一”节前,要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兵团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带头反对“四风”,树立新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广大教师要严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将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的典范。
四、严肃执纪问责。学校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教育和监督挺在前面,主动作为,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快查快办,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并将开展警示教育情况(时间、地点、人数、内容)于5月6日18时前以电子报送的形式(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校纪委监察处邮箱bgs_jw@shzu.edu.cn。
2.全校有公车的单位将“五一”假期期间公车使用计划(加盖公章扫描版)于4月30日18时前发送至邮箱bgs_jw@shzu.edu.cn。
联 系 人:冯风雷
联系电话:2058019
附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
校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疆学习平台 2020年4月27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雯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刘雯雯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和购物卡等,折合共计8.17万元。此外,刘雯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雯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喀什地区喀什市残联原党组副书记、理事长江淳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江淳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报公益性岗位、残疾人运动会支出等方式套取专项经费,以效能奖、绩效奖名义,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5.7万元;克扣26名残疾人专项经费2.2万元,用于公款吃喝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江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江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迎宾桥社区原主任吴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宴请费用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吴寿多次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和购物卡,折合共计1.34万元;多次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私人宴请支付餐费,共计0.7万元。此外,吴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吴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9月,刘超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87万元。此外,刘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5.喀什地区巴楚县阿瓦提镇党委原副书记李牙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李牙生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为其亲属购买饲料、办理私事等。此外,李牙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牙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库勒拜镇林管站站长吾拉斯·吾拉尔别克违规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6月,吾拉斯·吾拉尔别克违规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邀请亲朋好友81人参加,收受礼金1.13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吾拉斯·吾拉尔别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皮拉勒乡卫生院院长阿布力克木·吐尔地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阿布力克木·吐尔地以该院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足为由,违规超标准占用该院医护人员19.95平方米周转房作为个人办公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阿布力克木·吐尔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7起问题中,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且都发生或持续发生至党的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这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五一”假期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四风”问题动态趋势,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四风”隐形变异要时刻防范,早发现、早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
吉林通报7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01
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管理分局副局长金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金雄先后2次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长春、延吉办理个人事务,连续使用公务用车7天;其4次指使本单位职工张某在该单位公务用车指定加油点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334.55元。金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金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2.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原支队长兼长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卢文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5月,卢文波先后5次驾驶长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一台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其还在该中心公款报销个人停车费、过路费、出租车费共计206元。卢文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卢文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3.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镇长姜长福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姜长福擅自决定借用吉林市某公司一台大众牌轿车用于其开会、下乡等事宜。姜长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姜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追缴。
4.通化县石湖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周铁峰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4月5日至7日,周铁峰作为管理该单位公务用车的负责人,在清明节期间未按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致使司机于凤刚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外地办理个人事务。周铁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周铁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于凤刚受到相应组织处理,公车私用费用已追缴。
5.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原督察长唐玉学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唐玉学先后14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2275元。2018年12月,唐玉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6.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亚时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刘亚时先后9次指使该院职工为其私家车加油,公款核销燃油费2402元。刘亚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刘亚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7.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原车队队长王鹏、司机史建龙私车公养等问题。2019年4月至7月,王鹏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次,共计536.42元;史建龙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512.08元;史建龙还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8次通过加油员使用该卡为其他车辆加油套取现金,共计1481.4元。2019年7月,王鹏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史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赵岩因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附件3
副科职一级检察官被免职:收受洋酒,让管理对象支付酒店房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4/28 09:46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通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吴庆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吴庆雄在担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处长、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节日礼金共计港币15万元。吴庆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何凯翔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至3月,何凯翔在担任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职干部、一级检察官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马爹利蓝带洋酒1瓶,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朋友个人承担的1340元酒店房费。何凯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副科职和一级检察官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3.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乘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刘乘华利用保管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之便,多次为私人小轿车加油,花费公款9555元。刘乘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4.揭阳市空港区溪南街道西寨社区党总支书记陈炎义违规发放和领取福利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西寨社区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等名义,向“两委”及西寨经联社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35.91万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寨经联社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银行存款充分盈余的情况下,以年利率24%的高息,多次向社区“两委”、经联社干部以及干部亲属等特定关联人借款共118万元,支付利息11.64万元,涉嫌变相发放福利。陈炎义违规作出上述决策并带头领取有关福利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湖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27 09:10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永州市质安监站干部职工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永州市质安监站有27名干部职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涉及中心城区32个项目,总金额6.07万元,违纪人员占该站总人数42%。市住建局党组成员石先波作为分管市质安监站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质安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邓新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2.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公款购买、使用烟酒问题。2016年至2018年,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在公务接待中用公款购买、使用烟酒,并以办公用品、印刷费等名目报销烟酒费用6.13万元。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易惠权,副支队长、工会主席潘文辉和装备行政科科长胡斌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张家界市民政局组织退休干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张家界市民政局与当地某旅行社签订退休老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合同,并支付了36人的考察费共计10.8万元。2018年2月至12月,30名退休干部职工先后使用了该笔费用,其中24人用于外出旅游,6人用于个人或家庭支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登胜和时任人事科科长杨松柏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2月,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超标准购买一台售价21.89万元的公务用车,并将超标准的3.89万元费用以车辆配置费名义虚列开支予以报销。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吴光荣受到诫勉处理;时任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段正福和办公室主任钟建华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邵阳市农业技术管理处违规举办单位十周年庆典活动问题。2017年8月,邵阳市农业技术管理处在未经批准情况下,由党总支书记、处长费爱群召集开会决定举办该处成立十周年庆典活动,并违规使用公款在单位食堂集体聚餐,印制发放纪念册。费爱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